水电能源发展现状如何?

相关详情:/1.1资源条件我国小水电资源丰富。按照80年代初的标准,1.2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称为小水电站。全国小水电理论储量达到1.6亿千瓦,对应的年电能为1.3亿千瓦时,可开发装机容量为7000。按照现行标准,投资5万千瓦(每千瓦估算7000-8000元,总投资不到4亿元)的水电站称为小水电站,这些数字还会大大增加。小水电资源在中国分布广泛。在全国2000多个县(市)中,可开发小水电资源的县超过1 . 5万个,其中可开发容量超过1 . 0万千瓦的县超过1 . 0万个。1.2特点和优势1)小水电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边远山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突出的地缘优势。2)小水电资源规模适中,投资少,建设周期短,见效快,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适合国家鼓励和引导集体、企业、个人发展。3)小水电资源可以就近供应和消纳,不需要高压大容量远距离输送,发电成本和供电成本相对较低。4)小水电是电力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型电站的有益补充,可以为“西电东送”提供有力支撑。5)小水电是国际公认的可再生绿色能源。与其他可再生能源(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相比。),其技术成熟,成本低廉,非常适合分散农村的供电和电气化建设。它的开发利用有利于能源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有利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3发展现状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解决我国农村无电可用的问题,政府结合河道整治发展农村水电,解决照明和生产用电问题。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国一半以上的农村地区主要靠水电供应。目前仍有800多个县以农村水电供应为主。通过发展农村水电,解决了5亿多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全国已有1500多个县发展了农村水电,建成水电站4.8万座。2003年,全国农村水电装机新增270万千瓦,全国农村水电总装机达到31.2万千瓦,年发电量11.00亿千瓦·小时,占全国总装机和年发电量的40%。2003年,全国农村水电增加值482亿元,利税84亿元,其中42亿元。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务院部署了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了653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的建设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些县实现了“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入、人均用电量五年翻一番”、“10年翻两番”的目标,经济结构明显改善,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水电已成为我国广大农村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中西部地区税收的重要支柱,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它在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小水电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虽然几十年来我国小水电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我国小水电发展水平仍然很低,仅占可开发资源的28.6%,发电量仅占全国总发电量的5.5%。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着各种困难和不利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产业定位不恰当。由于认识的局限性,我国小水电的公益性和社会地位长期得不到确认。主要表现在:在国家产业政策中,小水电与大中型水电一起被无差别地列入A类竞争性项目,造成了小水电现有政策的偏差,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小水电的发展;与常规能源建设项目相比,缺乏固定的投资渠道和必要的资金支持,无法享受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相关优惠政策。2)管理体制不顺。长期以来,各级水利部门是小水电管理、开发和建设的主管部门,承担着小水电政策制定、水资源规划、项目审查、建设、生产运行、质量监督、安全监管、技术标准制定、科研培训、国际交流等一系列管理职能。拥有完整的小水电研究、勘察、设计、施工配套组织体系和70多万人的水电队伍。目前,它管理着4万多座小水电站、3000多万千瓦水电机组和400多万千瓦在建电力安装工程的生产和运营。鉴于这种情况,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期间,成立了水利部农村水电和电气化发展局,行使水电和农村电气化的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现在国务院几个部委都在管小水电站,导致部门之间职能转移。由于职责不清、分工不明,政府对小水电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在省县机构改革中,这种情况进一步加剧,使得一些地区的小水电管理处于混乱和停滞状态。根据国务院各部委的职能分工,综合部门的权力管理职能主要是从政策、协调、指导和监督等方面对国家权力进行宏观调控。水利部的电力管理职能主要是从政策制定、水资源规划、项目审查、生产建设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对农村水电进行行政和行业管理。3)行业本身的局限性小水电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工程造价持续上涨,建设成本持续增加,电站本身规模小,多为辐射式电站,导致发电量有限,生产成本高。如果和大规模生产的常规能源资源竞争,会受到很大的冲击。此外,小水电还存在丰枯矛盾突出、出力困难、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大、管理运行成本高等问题。4)大小电网关系的协调在小水电开发初期,以分散方式开发的电源一般独立运行,主要解决当地县、镇、农村的日常生活、农副产品加工和农业生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力的增强,原来分散的小水电供电区域连成网络,形成了地方电网(小网),成为当地城乡居民日常生活和生产、地方工业和乡镇企业的主要供电来源。国家电网以大中城市为依托,不断向四周延伸,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国的跨区域骨干供电网络。大电网与小电网的衔接是在中央和地方“两条腿走路”的正确方针指导下,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两网对接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社会、经济和利益问题,关键在于国家如何正确引导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以促进小水电与国家电网在自身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互利互补。在处理大电网和小电网的关系上,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包括大电网根据资产、技术、价格优势抢占小电网的供电区域;利用电网管理和调度权力,随意限制小规模网络用电,降低上网电价;借电力体制改革和国家实施农网改造之机,大力“规划”和“管理”小水电自供自办供电区域。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用电水平还很低,还有大量的地区和人口用不上电。发展电力工业,必须长期遵循中央和地方“两条腿走路”的方针。5)缺乏完整的激励机制我国小水电的发展得到了各级政府的支持,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比如60年代制定的“自建、自管、自用”政策,80年代颁布的“以电养电”政策,90年代颁布的税收政策、贷款补贴政策等。但这些政策大多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制定的,对当时小水电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小水电的政策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有的已经取消,如农村水电建设专项贷款政策;有的逐渐失去可操作性,如发展小水电的“三自”政策、“以电养电”政策等。因此,在新形势下,需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建立一套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优惠上网电价、系统效益费、对消费者的补贴、灵活的融资机制等激励政策。6)国家对小水电的投入不足与小水电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相比,国家对小水电的投入非常有限。主要表现在:长期以来,小水电建设项目没有规范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和计划,国家对小水电发展缺乏资金投入和其他必要的财政支持。目前小水电开发的资金大部分是商业银行的贷款。农村水电建设专项贷款取消后,小水电发展主要依靠地方商业银行贷款。但很多小水电站都位于贫困山区,当地银行大多是“贷差”银行,资金非常有限。上级银行转贷款会增加放贷成本和风险,导致贷款渠道不畅。我国小水电正处于发展高峰期前期,在建规模约400万千瓦,但长期没有规范畅通的资金渠道,这对小水电的发展十分不利。3我国小水电发展前景及建议从目前来看,小水电的发展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发展前景看好。水利部制定了本世纪头20年中国小水电发展的新战略规划。到2020年,我国将建成300个装机容量65438+万千瓦以上的小水电电视县,100个装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小水电基地,40个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上的超大型小水电基地,10个装机容量。该计划还确定了发展农村水电和实施小水电代替燃料的生态保护工程。通过大力发展小水电,计划到2020年增加年发电量781亿千瓦时,解决1.4亿农村居民生活燃料问题,每年减少薪柴采伐量1.4亿立方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1万吨,获得生态效益360亿元。水利部还将实施“让无电人口亮起来”工程,在有水电的边境地区、边远民族地区和贫困山区发展小水电,解决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此外,水利部还确定全面改造农村水电网架结构,完善农村电网设施,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使农村水电电网低压线损由30%降低到12%以下,供电质量和可靠性明显提高,电价普遍降低50%。结合我国小水电发展现状,为实现国家规划目标,促进我国小水电快速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建议:●修订产业政策,区分小水电和大中型水电,进一步理顺小水电管理体制;●加强小水电新技术研发,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推进新技术商业化和市场化运作,提高市场竞争力;●对小水电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加强企业管理,减员增效,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以资产为纽带,实施小水电企业资产组合,组建小水电集团公司,发挥规模经营效益;●为了加快我国小水电的发展,政府需要提供减免税收、价格补贴、低息贷款等一系列宏观经济激励政策,完善小水电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小水电是无碳清洁能源,不存在资源枯竭问题,对环境无污染。它是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将水电资源转化为高品位电能,不仅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山区)脱贫致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对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