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男子驾车坠河身亡,2400万保单疑自杀。保险公司会赔吗?

与其他保险相比,意外险的理赔纠纷概率始终排在第一位。意外险是人们生活中最常见、最便宜、最实用的保险。当然,意外险理赔虽然简单,但也不是什么都赔了。

我就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和你聊聊。我们理赔意外险会遇到哪些问题?怎么才能解决呢?

一、真实案例

2065 438+06 3月底,42岁的男子王在驾车经过一座大型水库时,不幸坠入水库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立即介入调查。排除酒驾、毒驾嫌疑后,警方出具了王的事故分析报告。

通报指出,事故车辆坠入水库前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而是加速行驶,且事故现场属于国道,不存在路况问题,因此警方认为交通事故属于王某“自觉”。

此外,家属在整理王的遗物时发现,王在事故发生前曾连续购买了两份保险,一份是保额为300万元的终身寿险,另加654.38+00万元的意外身故赔偿金(如果是自驾车,赔付2000万元);另一种是双向保险,保额654.38+万,但在合同中特别强调,自动驾驶汽车发生意外死亡或全残,赔付654.38+0万保险金。

王的妻子焦女士得知这些情况后,持两份保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额为2400万。保险公司接报后,立即对此事进行了严查。但理赔员查看事故分析报告时,发现此事有猫腻,并以此为由拒绝赔偿。

二、案例分析

2400万保险金,为什么保险公司说不赔就不赔?

原来,保险公司根据事故分析报告认为,死者王并非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而是“故意自杀”。自杀是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所以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虽然在法庭上,焦女士坚决不同意保险公司的说法,但其一直无法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推翻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分析报告,故法院最终认定“王驾车坠河死亡是在自己的意识下完成的”,不属于事故,故驳回焦女士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总结

其实从这里可以看出,虽然意外险的条款很简单,价格也便宜,但是在理赔上却有很多不同的被忽略的细节,比如自杀不赔,猝死不赔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对保险还是有很深的误解,尤其是买了保险却被拒赔的人。

1.为什么意外险纠纷频发?

根本原因是人们对意外险理赔的概念不明确。

一般来说,意外险只赔付对身体造成伤害的“外部的、突发的、非故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并不像大家想的那样,只要交钱,不管发生什么事,意外险都会赔付。

你知道,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如果意外险可以涵盖一切,那设置免责条款还有什么意义?另外,之前有网友说,只要意外险两年,自杀肯定能赔。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必须建立在“买了长期保险”的前提下,才可以应用这个方法。

特别说明:连续一年的保险不能算“长期”保险;而是在合同中写明保险期限为:5年,10年,30年,至60岁,70岁,终身。只有这个期限超过2年,才叫做长期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