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贸易合作,一旦出现问题打官司,将在日本由日本法律裁决。这合理吗?

楼主你好

1,这是合法的。

2.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26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纠纷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对外关系法

第九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适用的法律。

第10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确定。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外国法律不能确定或者本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

3.注意,无论双方怎么约定,楼主都可以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是一项强制性规定,不能通过协议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