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车一定要在担保公司指定的地方投保?否则,你要支付违约金?

贷款买车不需要在担保公司指定的地方投保。如果用房贷买车,强制指定保险,就是“霸王条款”。工商人员早已提醒,消费者有权拒绝车商的强行捆绑搭售。

工商部门负责人表示,车商以“保险押金”名义收取费用,强制要求消费者车辆保险由当事人办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也对搭售行为作出了相应规定:第九条“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其他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七条还规定“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增加服务项目或者附加其他条件;不得对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虚假陈述、欺骗性演示、劝导等消费诱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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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贷款强制保险案例:

2013,10李先生在安溪某车行贷款买车,在店内购买全险车辆。准备签协议提车时,4S店的工作人员说,为了防止他在还款期内没有购买全险,需要交2000元续保押金,贷款还清后全额返还。急于提车的李先生付了钱。

2065438+2004年9月,眼看保险即将到期,车行要求李先生购买车辆保险。因已提前还清贷款,李先生觉得不需要购买车辆保险,称只想买几台,被4S店拒绝。他随后向安溪县工商局投诉。

安溪县工商局和台商投资区工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了解情况。车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贷款买车,必须到车行指定的保险公司买保险,并且要求购买车辆保险,否则银行不予贷款;但如果消费者全额支付,他们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

对此,李先生表示,去年买车时确实申请了贷款。还买了第一年的车险,按车行要求交了第二年的续保押金2000元。现在他已经提前还清了车贷,车行没有理由强迫自己买车辆保险。

12315工作人员支持李先生的诉求,并指出车行搭售车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最终,经销店同意李先生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购买车险。

泉州网-大声说“不”!贷款,汽车,搭售保险,消费者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