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企业所在地有正式或临时账户;

(三)具有企业管理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5)生成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限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限未逾五年;

(三)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有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