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人和非独立法人有什么区别?
1.独立法人:有注册资本,相当于独资企业。母公司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2.非独立法人:无注册资本,实行负责人制度。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负责,子公司不能取得资格。
企业法人是指符合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的社会源性经济组织。国家法律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完成取得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开展活动时,需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作为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
独立法人是相对于民法中的“自然人”概念而提出的,是法律创设的主体。相比较而言,中国的事业单位法人很难等同于任何一个外国法人。如果从法人的目的、主体、活动范围来分析,事业单位法人类似于国外的公共法人或公益社团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法人成立时产生,在法人终止时消失。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法人章程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法人机构决定解散;
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法人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登记证书,责令关闭或者被吊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职权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