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9至2020年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

9月13日,* * * *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从总体要求到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提出了国有企业的改革目标和措施。

《改革意见》提出,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同时,分类监管、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国企重组整合等方面也有不少亮点。

“这一轮改革的一个好处是资本市场和金融工具比以前更加完善,为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创造了条件。”民生证券研究所高级宏观研究员朱振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资产证券化一方面可以解决谁来盘活国有资产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招标和监管促进政企分开,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对于证券化程度不同的国有企业,可以采取整体上市、借壳上市、反向收购母公司等不同模式提高证券化率。

着力推进整体上市

目标方面,《改革意见》提出,到2020年,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运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加合理,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陈少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改革意见锁定的国企改革主要目标是定性的,没有量化指标。鉴于我国国有资产规模庞大,国企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统一部署。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搞朗朗乾坤。

对于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改革意见》要求,适合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因业、因企施策,适当独立、适当控制、适当参与,不搞迎合、全覆盖、不设时间表。

“这些都是为了突出改革质量,防止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改革而改革,防止改革成果与改革目标背道而驰。”陈少强说。

在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改革意见明确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者通过出资、股权收购、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企业管理层增资扩股。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七大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

“混合所有制改革关注的是中央层面的垂直产业链混改,比如中石化[微博]的销售环节混改,而发达地区的混改关注的是地方国企层面。PPP作为混合所有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在能源、通信、电力等领域有很大的应用空间。”朱振鑫分析道。

在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领域,陈少强表示,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意见鼓励优先支持人力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关键业务人员,这无疑是对科技国企的一大利好。

国有资产将形成三级管理体系。

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改革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有效运营模式,通过投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等方式促进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

朱振鑫说:“目前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由国资委[微博]主导,包括'管资产、管人、管事',国资委[微博]具有'裁判员'和'教练'的双重角色。未来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参照国内汇金模式和国外淡马锡模式,形成独立的裁判和教练,推动政府职能向‘资本经营’转变,建立SASAC-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经营国有企业的三级管理体制。”

此外,《改革意见》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公平的市场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的国有资本用于更需要的领域和行业。同时,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按照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工作制度的原则,制定《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