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案审理涉及的企业股份如何处理?
资料显示,刘汉等人持有的92家汉龙集团及相关公司或公司的股份已被不同时期冻结。有的股份冻结了半个月,有的冻结了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机关冻结汉龙集团资产的同时,其持有的部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悄然发生变化。
一位接近此案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目前官方对资产处置没有统一意见,四川和湖北在净资产统计上结果也不一样。四川算出来的结果是负资产,但是总负债和总资产并没有负多少,基本平衡。湖北算出来的结果是净资产40亿左右。这与汉龙集团约77亿净资产的入账大相径庭。
2013年9月,宏达集团将其持有的3133660股陆金集团股份授予德阳市国资委代为行使,德阳市国资委成为陆金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托管期为2013年9月至2014年末。当时宏达集团是大股东,持股5.14%;德阳SASAC是第二大股东,持股3.54%。
“因为我们之前没有担任陆金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德阳SASAC是第二大股东,所以现在没有行使实际控制人的权利,由德阳SASAC管理。”宏达集团高层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2009年9月至2012年6月,宏达集团为陆金集团第一大股东,但实际控制人仍为第二大股东汉龙实业。
但在汉龙集团391.23亿的总资产中,汉龙矿业(澳大利亚)投资有限公司、中非国际矿产资源有限公司、汉龙矿业(非洲)投资有限公司三家海外公司的资产不算在内。
自2009年以来,汉龙集团* * *已斥资5.8亿美元购买外国矿产股权。2009年,2.6亿美元收购西澳澳大利亚钼业56%股权;2010在澳大利亚花了2000万美元购买了纳米比亚的两个铀矿探矿权;2012年2亿美元收购桑德斯16%股权,同年10万美元收购通用钼业20%股权。是当时中国民营企业在澳大利亚最大的收购项目,这一系列收购使得汉龙集团拥有的钼矿资源成为世界第一。
这些海外资产的股权尚未被列入专案组冻结的公司股权清单。是否涉及更复杂的控制关系,还有待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