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CS产业分类(一)
国内外有六大权威行业分类标准。总的来说,这六个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管理型和投资型。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法(ISIC)、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和国家统计局是典型的管理标准,而北美产业分类体系(global industry class ification Stan?由摩根士丹利和标准普尔公司(StanDard & Poor's Company,简称GICS)联合发布的dard和富时(FTSE)是以投资为导向的。中国证监会的指引虽然是针对上市公司的行业分类,但由于是基于国家统计局的分类标准,并参考了国外主要的管理型分类标准,所以仍然是政府管理型的。上证180指数采用投资导向型GICS作为行业分类标准。
二、管理和投资分类标准的比较。
1与分类标准的定性比较分析
分类的目的管理分类标准的目的是反映国民经济的内部结构和发展状况,而GICS和富时明确提出分类的目的是服务于投资者的投资分析、业绩评价、资产配置或指数跟踪基金,并应用于银行或券商的衍生活动中。
行业分类的原则是,前者以产品为导向,后者以产品为导向,根据消费者的市场需求进行分类。因此,两种分类的结构和层次是非常不同的。两个分类标准在细类的划分上仍然是基于产品的同质性,但在大类的划分、内容和结构上有很大的差异。管理型基本上是站在生产者的立场上分类的。投资类型考虑行业投资价值的认同,从生产者的立场转向消费者的立场。从结构层面看,管理型基本是以三类产业的划分为基础,投资型以消费特征为主要分类依据,淡化了商品和服务的区别以及三类产业的概念。
在分类的数量上,前者也比后者详细得多。比如GICS只有123个分行业,而NAICS系统有165,438+070个分行业,国家统计局标准有913个分行业。从管理的角度来看,细化分类有利于方便统计和管理,因为分类的对象是几十万个产业活动单元;但从投资的角度来看,过于精细的分类会导致行业内公司过少,对经济形势的波动和单个公司不同业务的波动过于敏感,公司的子行业归属多变,行业缺乏稳定性,同时增加投资者的使用成本和复杂程度。
分类对象管理是将所有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分类,投资类只对上市公司进行分类,上市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组织和协会不属于其分类对象范围。管理分类主要着眼于宏观的行业总量,通过拆分跨行业经营的公司的产值和利润来计算。投资分类侧重于单个公司的投资价值。由于证券是由每个公司作为一个整体发行的,投资分类在计算时将每个上市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所以,相比较而言,按管理标准划分的行业比较简单,包括本行业各部门的产出成果;以投资为导向的分类行业是主要从事本行业领域的公司的集合,本行业的公司也可能从事其他领域的活动,因此其行业概念并不单一。
公司所有权法的管理类型基本是按照产出特征划分的,主要考察其主营收入;投资型在考虑收益因素的同时,也考虑了其利润来源的特点,体现了其为投资者服务的宗旨,因为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最终取决于其为股东创造利润的能力。
2.中国证监会准则与GICS分类标准的统计比较。
相比GICS,中国证监会的指引属于管理类,后者属于投资类。为了弄清两种分类方法的异同,我们做一个循环比较,看它们在各个层次上的分类相同,并对整体分类相似度做一个大概的说明。
由于两者在分类的很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所以在统计结果上也表现出很大差异。剔除统计中的重复,中国证监会一级分类约61%可在GICS找到,中国证监会二级分类约42%可在GICS找到,中国证监会三级分类仅约11%可在GICS找到。因此,总体而言,中国证监会和GICS的分类方法有很大不同。第三,GICS和富时两种投资行业分类标准的差异
1,具体分类方法不同。当按行业对公司进行分类时,GICS首先考虑收入,其次才是利润。第一个原因是收入波动小于利润,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活动;第二,大多数公司提供收入的行业和地区细分数据,但许多公司不提供利润的行业和地区细分数据。但由于公司价值与利润的关系更为密切,因此利润仍然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富时主要考虑各项业务税前利润占总利润的比例,不考虑公司收入。从可投资性的角度来看,收入和利润兼顾更科学。
2.分类原则有区别。GICS更注重产品的市场需求和消费特性,而富时相比GICS仍然更注重产品的经济性质或生产过程,虽然随着管理分类发生了质的变化。应该说,着眼于产品的市场需求,更能体现公司在现代社会的投资价值。
3.对行业投资机会的不同判断富时是从静态的角度看待行业的,所以非常注重行业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这是因为如果行业非常稳定,其投资机会只在于随经济波动而发生的周期性行业增长和衰退。GICS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行业,认为行业的投资价值在于其未来的发展前景。应该说关注行业发展前景更符合现代投资的需求。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新兴产业的出现和成长,一些新兴产业的投资价值越来越高。因此,关注新兴产业的发展前景,比关注经济周期的敏感性,更有利于判断产业的投资价值。
4.有不同级别的分类标准。GICS是四级分类,富时是三级分类。分类层级的增加适合同时对大量上市公司(如全球数万家公司)进行分类,但也会增加使用的成本和复杂度。稍微简单一点的分类层次适合对单个国家的上市公司进行分类。
中国投资行业分类标准的确定
1.GICS可以作为中国投资导向型产业分类标准的基本依据。
综合以上因素,在现有的投资导向型行业权威分类标准中,我们认为GICS是最适合中国投资导向型行业分类标准的依据:
1.在对公司进行行业分类时,收入和利润两个因素中,收入更适合中国国情。国内很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亏损,如果只考虑利润,很容易被归为非主营业务。
2.采用GICS是中国投资行业与国际市场接轨、吸引外资的需要。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是根据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法(ISIC)制定的。
3.GICS更适合现代投资分析的需要,更能反映经济发展的最新特征。比如关注行业的消费特点和市场需求,不区分商品和服务。
4.GICS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产业结构的未来发展趋势,如服务业和信息产业的快速扩张。因此,采用GICS具有前瞻性,不需要在一段时间内频繁调整,有利于引导中国的产业发展方向和证券市场的投资理念。
第二,基于GICS的中国上市公司分类实证研究。
1,选择判断行业分类方法优劣的标准和指标
一个投资导向型行业分类标准的衡量标准在于能否成功区分不同行业的不同投资价值,或者能否将同一行业投资价值相近的上市公司归为一类,将不同行业投资价值不同的上市公司归为不同类别。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表现,我们认为最重要的表现指标是净资产收益率。至于股票投资的其他特征指标,如市盈率、换手率等,反映的是在某个时点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主观评价。因此,我们在实证研究中选择净资产收益率作为首要评价指标,但为了考察市场对行业分类标准的认可度,从侧面确认行业分类标准的实用性,我们也选择市盈率对分类后的上市公司进行统计分析。
2.研究方法、数据来源和样本描述。
我们分别按照《GICS》和《中国证监会指引》对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进行了分类,并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对分类后各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进行了统计分析,剔除了绝对净资产收益率大于100%的公司。在市盈率的统计分析中,排除了市盈率大于300,市盈率小于0的公司。
3.结果和分析
统计结果显示,按照《指引》中的分类方法,各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无显著差异(f = 1.539;p = 0.104 > 0.05);根据GICS分类法,上市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行业间差异显著(f = 2.354p=0.012<0.05).因此,可以认为GICS的分类比《指引》中的分类更能区分不同行业ROE的差异,更能反映行业间投资价值的差异。
此外,按照《指引》中的分类方法,上市公司行业间的平均市盈率没有显著差异(f = 1.261;p = 0.237 > 0.05);按照GICS分类方法,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没有显著差异(f = 1.648;p=0.098>0.05).但是,根据中国股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将显著性水平放宽到0.10。当显著性水平为0.10时,上市公司按指引计算的平均市盈率不存在显著差异(f = 1.261;p = 0.237 > 0.10);按照GICS分类法,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在行业间差异显著(f = 1.648;p=0.098<0.10).因此,可以认为GICS分类法更能区分行业间的市盈率差异,更能反映市场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认可的差异。
我国上证180指数采用GICS作为行业分类标准。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出,它能更清晰地区分上市公司的行业投资价值,更有利于引导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理念,更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与国际接轨。
第三,修改GICS的一些建议
中国的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差距较大,证券市场仍在高速发展。上市公司有一些不同于国外成熟股票市场的特点。因此,在应用GICS对中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进行分类时,应根据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对GICS进行适当的修正。
1.我国上市公司行业特征不明显,多元化公司比比皆是。为解决这一问题,GICS标准的具体分类方法(进入标准)必须进行适应性调整。
比如,GICS规定,如果一个公司横跨两个行业,属于一个提供60%以上收入的行业,或者同时提供50%的收入和利润,如果两个条件中有一个不满足,将根据历史和未来趋势进行分析;如果公司横跨三个行业,则属于提供50%以上收入或利润的行业。不符合条件的,属于综合工业板块或者金融板块的跨部门控股公司。在中国市场上完全遵循这样的行业归属标准是不合适的,需要根据中国上市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制定切实可行的标准。
上交所180指数公布的分类标准规定:(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50%以上的,该公司属于该业务对应的行业;(2)如果一家公司没有主营收入占其总收入的50%以上,但某项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是所有业务中最高的,且均占公司总收入和利润的30%以上,则该公司属于该业务对应的行业;(3)、如果公司没有一项业务收入和利润占比超过30%,由专家组进一步研究分析确定行业归属。
2.我国上市公司稳定性差,变更主营业务或资产置换频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可以适当减少分类标准中的子行业数量,适当合并一些相似的子行业,使分类标准“粗化”,从而降低公司的行业敏感度,减少行业变动的频率。
3.GICS包括四个等级的分类。分类层次虽细,但也复杂,尤其是国内上市公司。因此,我们可以考虑将GICS的四级分类简化为三级或二级分类。
4.根据中国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特点,广钢的行业可以进一步调整,有些应该进一步细分,有些应该去掉。比如可选消费品、工业、原材料这三个中国上市公司比较集中的经济领域,应该进一步细分,而赌博(博彩)、CatalogRetail(电视直销、邮购)这类中国根本没有上市公司的行业,在制定行业分类标准时应该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