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有四大金融机构: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公司。他们与客户的区别是什么?

有两种银行,一种是中央银行,另一种是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指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以盈利为主要目标的金融机构。主要功能(业务):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结算业务。

中央银行是由政府设立的机构,负责控制国家货币供应和信贷状况,监督金融系统,特别是商业银行和其他储蓄机构。简而言之,它是一个国家机构。主要职能是代理国库;代理发行国家债券;国家给予信贷支持;保持外汇和黄金储备;制定并监督与招待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调整利率、存款准备金率等。,也就是常说的制定货币政策。

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证券交易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管理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

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具有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或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者的证券投资必须通过证券公司进行。

保险是以合同的形式确立双方的经济关系,在保险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支付保险费来补偿或支付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从而建立保险基金的一种经济形式。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支付固定的金额(保费),前者得到保障:在规定的期限内,后者将对特定事件或一组事件造成的任何损失进行赔偿。保险属于经济范畴,揭示了保险的本质和本质。

信托是信用的委托,信托业务是基于信用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三方,即投资者信用的委托人、受托人的受托人、他人受益的受益人。信托业务是委托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遗嘱的约定,为自己或者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权利转让给受托人(自然人或者法人),受托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并处分其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