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企业债券融资。

9月4日,住建部正式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到支持新型建筑产业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方式开展融资。

《意见》共37条,从加强系统集成设计、优化零部件生产、推广精益建造、加快信息技术集成发展、创新组织管理模式、强化科技支撑、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评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9个方面给出意见。

《意见》提出,新型建筑工业化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驱动,以系统化集成设计和项目全生命周期精益生产建设为主要手段,整合全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实现高效、优质、低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印发实施以来,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产业化快速推进,建设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制造”品牌。

《意见》在加大政策支持方面,提到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即支持新型建筑产业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进行融资。完善绿色金融支持新型建筑产业化的政策环境,积极探索多元化绿色金融支持方式,对符合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新型建筑产业化项目给予绿色金融支持。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鼓励各地设立专项基金,不增加隐性债务。

以下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教育厅(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市场监管局(局)

新型建筑工业化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驱动,以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系统集成设计和精益生产建设为主要手段,整合项目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创新链,实现高效、优质、低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印发实施以来,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产业化快速推进,建设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制造”品牌,现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加强系统集成设计

(1)促进整个产业链的协调。实行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筑师负责制,鼓励设计单位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优化项目前期技术规划方案,统筹规划设计、零部件生产运输、建筑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引导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建筑最终产品和综合效益为目标,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系统集成和联动发展。

(2)促进多学科协作。以数字化设计为手段,推进建筑、结构、设备管道、装饰等专业一体化设计,提高建筑整体性,避免二次拆分设计,确保设计深度满足生产建设要求,发挥新型建筑工业化系统集成的综合优势。

(3)推进标准化设计。完善设计选型标准,实施建筑平面、立面、构件和部位、界面的标准化设计,推广少规格、多组合的设计方法,以学校、医院、办公楼、酒店、住宅为重点,加强设计指导,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

(4)加强设计方案的技术论证。贯彻标准化设计、工业化建设和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筑风格有机统一的建筑设计要求,塑造城市特色。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加强对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设计要求落实情况的论证,避免建筑风格雷同。

第二,优化零部件生产

(五)推进零部件标准化。编制主要构件尺寸指南,推进钢混凝土构件、预制混凝土墙板、叠合楼板、楼梯等通用构件的工厂化生产,满足标准化设计选型要求,扩大标准化零部件使用规模,逐步降低零部件生产成本。

(六)完善集成建筑部件。编制建筑部品相关标准集成模块化图集,提高整体卫浴、整体厨房、整体门窗等建筑部品产业配套能力,逐步形成建筑部品标准化、系列化供应体系。

(七)促进产能供需平衡。综合考虑零部件运输和服务半径,引导产能合理布局,加强市场信息监测,定期发布零部件产能供需情况,提高产能利用率。

(八)推进零部件认证。制定新型工业建筑构配件相关技术要求,实施质量认证制度,完善配套保险制度,提高产品配套能力和质量水平。

(九)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材料。发展安全、健康、环保、性能优异的新型建筑材料,推进绿色建筑材料认证和推广应用,推动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率先采用绿色建筑材料,逐步提高绿色建筑材料在城市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

第三,推进精益建设

(10)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推广钢结构住宅和农村住宅建设。提高钢结构建筑防火防腐性能和技术措施,加大热轧H型钢、耐候钢、耐火钢的应用,促进钢结构建筑关键技术和相关产业的全面发展。

(十一)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完善适用于不同建筑类型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加大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消能减震和预应力技术的集成应用。在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中积极应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广应用装配式内墙、装配式楼梯板和装配式楼板。

(12)推进建筑全装修。装配式建筑和星级绿色建筑工程要推进全装修,积极发展成品住宅,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推广装配式装修在商品房项目中的应用,推广管道分离和集成装修技术,推广集成模块化建筑部件,提高装修质量,降低运营维护成本。

(十三)优化施工工艺。推行装配式绿色施工模式,引导施工企业开发适用于精益施工的零部件吊装、运输、堆放、零部件连接等施工工艺和方法,推广应用钢筋定位板等配套设备和机具,提高现场施工在材料搬运、钢筋加工、高空焊接等环节的工业化水平。

(十四)创新建设组织。完善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的精益施工组织模式,推广设计、采购、生产、施工一体化模式,实施装配式建筑装饰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的协同施工,发挥结构与装饰穿插施工的优势,提高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五)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益。加强零部件进场、施工安装、接缝灌浆、密封防水等关键部位和工序的质量安全控制,加强对施工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质量安全技术交底,通过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和技术优化集成,全面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第四,加快信息技术融合发展

(十六)大力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加快BIM技术在新型建筑产业化全生命周期的集成应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和维护基于BIM技术的标准化零部件库,实现设计、采购、生产、施工、交付、运维等各个环节的信息互联和交互。试点推广BIM施工审批和施工图BIM审核模式,促进与CIM平台的融合联动,提升信息监管能力,提高建筑行业全产业链资源配置效率。

(十七)加快大数据技术应用。推进大数据技术在项目管理、招投标和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依托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汇聚、整合、分析企业、项目、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相关大数据,支撑市场监测和数据分析,提升建筑行业服务能力和监管效率。

(十八)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推动传感网、低功耗广域网、5G、边缘计算、射频识别(RFID)、二维码识别等物联网技术在智慧工地的集成应用,开发可穿戴设备,提高建筑工人健康安全监控能力,推动物联网技术在监控管理、节能减排、智能建筑等方面的应用。

(十九)推动智能建筑技术发展。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与高端制造业深度融合,打造建筑行业互联网平台。推进智能光伏应用示范,推动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结合应用。开展生产设备和施工设备智能化升级,鼓励工程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智能移动终端等智能设备应用。推广智能家居、智能办公和楼宇自动化系统,提高楼宇的便利性和舒适性。

动词 (verb的缩写)创新组织管理模式

(二十)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积极推行总承包模式,促进设计、生产、施工深度融合。引导骨干企业提高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和资源配置能力,培育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的总承包企业,落实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保护总承包单位合法权益。

(二十一)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大力发展以市场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培育具有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业务能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二十二)完善预制构件监管。加强预制构件质量管理,积极采用出厂监管制度,实行全过程质量责任追溯,鼓励采用构件生产企业备案管理、构件质量飞行检查等手段建立长效机制。

(二十三)探索工程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险和担保体系,通过保险风险事故防范和费率调整机制,帮助企业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二十四)建立用户监督机制。编制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鼓励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的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保护购房人权益。

第六,加强科技支撑

(二十五)培育科技创新基地。设立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一批创新基地,鼓励重点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二十六)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大力支持BIM底层平台软件研发,加大钢结构住宅围护体系、材料性能和连接技术的联合研究,加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灌浆质量检测和高效连接技术研发,加强施工机器人等智能施工技术产品研发。

(二十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重大科技成果库,加大科技成果宣传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建筑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创新发展。

七、加快专业人才培养。

(二十八)培养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大力培养新型建筑工业化专业人才,壮大设计、生产、施工、管理人才队伍,加强新型建筑工业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鼓励企业建立首席信息官(CIO)制度。

(二十九)培养技术产业工人。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完善建筑从业人员技能等级评价体系,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体化。开辟建筑工人职业发展道路,弘扬工匠精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养产业工人。

(三十)加大后备人才培养力度。推进新型建筑产业化相关企业与企业合作,支持校企共建一批现代产业学院,支持学院对接建筑行业新需求、新业态、新技术,开设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专业人才保障。

八、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评估。

(三十一)制定评价标准。建立评价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的技术指标体系,注重信息技术的应用,引领建筑项目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建筑质量。

(三十二)建立评价结果应用机制。鼓励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单位在项目完成后根据评价标准开展自我评价或委托第三方评价,积极探索区域新型建筑工业化体系评价。评价结果可作为激励政策的重要参考。

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三十三)强化项目落地。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新型建筑工业化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实施范围。要在项目立项、项目审批、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大推广力度,明确新型建筑产业化的鼓励措施。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率先按照新型建筑工业化模式进行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项目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模式。

(3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进行融资。完善绿色金融支持新型建筑产业化的政策环境,积极探索多元化绿色金融支持方式,对符合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新型建筑产业化项目给予绿色金融支持。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鼓励各地设立专项基金,不增加隐性债务。

(三十五)加大环境保护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建筑企业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工作。重污染天气期间,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不得停止非土方施工。建立建筑垃圾排放标准,开展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排放宣传,鼓励各地对符合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减排要求的建筑企业进行奖励。

(三十六)加强科技推广支撑。推动国家重点R&D计划和科研项目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研发,鼓励各地优先将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技术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推广应用技术公告和科技成果推广目录。

(三十七)加大奖励政策支持力度。将城市新型建筑产业化发展水平纳入中国人居环境奖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大力支持新型建筑产业化项目,参与绿色建筑创新奖评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