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至今没有收入只有费用,合理吗?

第一,合理。公司成立后,相当一段时间没有业务很正常,只要报税为零就行。

1.如果超过半年没有业务,税务局的税控员可以要求说明情况,并建议关闭企业,但这不是强制性的。只要你想维持这个公司,几年都可以。

2.如果年检时发现抽逃资金,企业无法通过年检,无法继续经营。因此,年检应提供符合工商部门要求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至于老板支付的公司日常费用,则视为老板的预付资金,其他应付款项可以先行。

借:相关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

二是“新成立公司只有费用,没有收入”的账户,仍应作为正常账户处理。如果还在筹备阶段,费用(工资、水电、房租、材料等。)将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正常经营后一次性摊销到“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销售费用)”中;

如果已经处于正常经营阶段,发生的费用按其性质分类为“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销售费用)”;

将收取的费用过账后填写“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新成立的公司一般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不填写“现金流量表”);如果没有收入,也要进行纳税申报(即零申报),填写相应的地税和国税申报表到办税大厅进行申报。

扩展数据: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付款”账户进行核算。本科目为负债科目,出借人登记各种应付款和暂收款,借款人登记各种应付款和暂收款用于还款或核销。月末余额在贷方,表明企业的应付现金余额和暂收款项。本科目应按应付款和暂收款的类别设置明细科目。

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款、暂收款或退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相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转入的资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合同约定购回商品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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