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子公司违法如何处理? 对未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公司稳健经营、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级派出机构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采取以下措施: (一)责令暂停发行理财产品;(二)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