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金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清算

客户账户应根据资金结算原则进行集中。“集中”是指由交易所和托管银行对客户资金进行统一清算。客户在交易所指定的银行开立资金结算账户(保证金账户);基金托管银行根据交易系统每日结算数据(结算时间为次日凌晨4:00-6:00),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金划转。客户可通过交易系统实时查询资金结算的详细数据,如有不同意见,可在24小时内向交易所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