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新上市公司债转股?
债转股是指债权人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依法享有的债权转换为公司股权。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后,原债权人取得股东资格,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换为公司股权。债权转公司股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债权人已经履行与债权相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判决确认的;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应当纳入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债权转公司股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应当对债权进行分割。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