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隔离墙系统始于1980年

法律解析:信息屏障制度是指证券公司为控制内幕信息和未公开信息(以下简称“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内幕信息和未公开信息的界定适用《证券法》和《刑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需要知道的原则管理敏感信息,确保敏感信息仅被具有合理业务需要或者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知晓。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对以任何方式知悉的敏感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利用敏感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证券公司聘用外部服务提供者时,应当与服务提供者约定对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敏感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条证券的发行和交易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应当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证券的发行和交易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

第六条证券业、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机构分开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