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业绩

挤掉保险公司的业绩“水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登陆——工伤保险网

财政部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新准则)将替代《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和《保险合同会计处理规定》。

新准则实施后,原执行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上述现行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5438号+0-存货》,企业签发的保险合同、分入分出的再保险合同、不同控制下的合同转让或企业合并过程中取得的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应当按照新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为规范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新准则全面规范了保险合同的生命周期,制定的条款数量为单个企业会计准则之最。其中,新标准主要体现了三大亮点:计量单位、计量模型和分布式实现。

1.保险合同组确认和计量。

新标准要求保险公司将风险相似、统一管理的保险合同归入一个保险合同组合,再将保险合同组合根据利润水平进一步细分为合同组。新标准不再区分保险业务类型,而是以合同组为计量单位。

在此基础上,新准则提出了以与未来服务相关的业绩现金流量变动额调整合同服务保证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合同组初始确认时,保险公司需要确定合同服务保证金(指企业因未来提供保险合同服务而在未来确认的未盈利利润)。通过计算履约现金流量、终止确认当日相关资产或负债对应的现金流量、归入合同组的合同当日产生的现金流量之和,结果表明,净现金流入为合同的服务利润率,而净现金流出为首日损失。此后,保险公司应当终止确认该合同对应的保险所取得的现金流量资产。

在后续计量中,应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提供的未来服务的变化调整合同服务毛利,并在后续服务期间进行摊销,即采用滚动计算方法真实反映后续期间合同服务毛利的变化。

2.完善保险合同的计量模型。

围绕负债、收入和利润三个会计要素,新准则进行了一系列调整。

负债方面,新准则下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包括履约现金流和合同服务保证金两个部分。其中,绩效现金流量包括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货币时间价值和财务风险的调整、非财务风险的调整三部分。值得注意的是,新准则明确,保险公司不能在收到保险费时立即确认其收入,而需要将其确认为保险合同负债,然后在提供保险服务过程中分期确认其收入。

在收入方面,新准则调整了保险服务收入的确认原则:保险公司必须将投资部分与保险合同中能够明确区分的其他非保险服务部分分离,保险合同中的投资部分不得纳入保险服务收入的确认,这将有效挤出保险公司的业绩。因此,在新准则下,保险服务收入主要包括期初预计当期发生的保险服务费、非金融风险调整变动、合同服务保证金摊销、其他金额(如与当期服务或过去服务相关的保费经验调整)、保险收购费用摊销。

在利润方面,新准则下的利润表采用了全新的表达形式。保险公司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费用、保费分配、保险服务费用摊销、承保财务损益、再保险财务损益。其中,保险业务收入和保险业务支出需要单独列示,这样会更清晰地显示保险公司的利润构成。

此外,新准则对直接参与分红的保险合同、亏损合同和1年内的短期保险合同设定了特殊计量要求。对于再保险合同,新准则也提出了相关规定,以减少再保险合同与相应保险合同的会计不匹配。

3.遵循IFRS17,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一致。

为消除A+H股保险公司财务报表准则的差异,新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接轨。17-保险合同(以下简称IFRS17),自2023年6月65438+10月0日起实施。新准则要求同时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对于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即国内保险公司,包括国内上市公司),“中国版IFRS17”比IFRS17晚执行三年。这就给它留下了足够的准备时间,让它总结和借鉴首批企业执行新标准的经验,打一场有备无患的仗。当然,鉴于新旧准则变化较大,新准则提供了全面追溯调整法、修订追溯调整法和公允价值法三种衔接方式,帮助保险公司平稳过渡到新的保险合同准则。

新准则除实施日期有所衔接外,在确认和计量的主要原则方面与IFRS17保持一致,并对IFRS17的部分文字细节进行了书面调整,使其更符合我国会计词汇的使用习惯。例如,IFRS17中的“保险财务利得或费用”更名为“保险合同中的财务变动”。

此外,新准则还填补了现行准则的空白,对保险合同的确认、初始确认、终止确认、合同合并、合同修改、合同边界、保险收购现金流量的处理、损失合同的后续计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这进一步完善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保持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不难发现,新准则的系列修订致力于实现保险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可比性、不同地区之间的可比性、更清晰地列示保险公司利润的目的,通过规范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突出“保险姓”。相应地,不仅是财务会计和精算,保险公司的数据、系统和流程也面临着升级的要求。保险公司要以金融改革为抓手,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在变化的形势中打开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