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哪些范围?

成本法

企业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衡平法

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合并财务报表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成本核算。

权益法适用于共同控制下的合营企业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合营企业。

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应当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照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被投资单位净损失(按规定或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的份额,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企业应当根据被投资单位宣布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其应分得的份额,并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