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多少股份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分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65,438+0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的时间。(六)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