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工业绩不好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1.公司关闭、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1,学科资质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双方可以同时是法人、组织和公民,也可以是公民和法人、组织。
2.主体的性质及其关系是不同的。不仅有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有人身关系即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外,还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员工。但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只有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没有属性,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两者是独立平等的。
3.报酬的性质是不同的。因履行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了按劳分配原则,不随市场供求而完全直接变化,其支付形式往往规定为连续的、定期的工资支付;从劳务合同中获得的劳动报酬是按照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的,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它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与市场变化直接相关。
4.雇主的义务是不同的。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工人,
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规定了很多义务,比如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些法律义务必须履行,不能通过协商改变。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以上内容双方可能有约定,也可能没有。
5.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合同主要由民法和经济法调整,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
6.纠纷以不同的方式处理。劳动合同争议发生后,应先提交劳动机关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果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是,劳动合同争议可以通过诉讼或者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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