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一个公司的注销有内部和外部的原因,比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景气。外部原因,如撤销、注销等。,如下所示:

1、董或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规定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续展;

4.公司章程或者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5.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6.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7、公司撤销或注销后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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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4条、第185条、第186条、第187条、第188条和第189条的规定,已注销登记的公司只能在按照下列步骤组织清算后,方可注销登记并终止其法人资格。

1.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告和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进行债权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开始清算。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偿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组应当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动词 (verb的缩写)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不及物动词按照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赔偿、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按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编制清算报告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提交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公司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