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购买理财产品时:
借:交易金融资产-本金
贷款:银行存款
到期变现时,按照实际收益,如果是正收益,投资收益在出借人,否则在借款人。
当收入为正数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产量
当收入为负时:
借方:银行存款
产量
贷款: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适用新会计准则的,理财产品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作为“投资收益”核算;收回时,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投资成本冲减处理。收回时,已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尚未收到并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和利息,作为投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体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体开发、设计和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的投资模式中,银行只接受客户的委托管理资金,投资收益和风险由客户或者客户和银行双方按照约定的方式承担。
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将“个人理财业务”定义为“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理财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服务活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根据管理和运作模式的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我们一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指的就是综合理财服务。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银行理财产品、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会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