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中没有的项目,是否需要增加经营范围,委托其他企业加工?
公司经营范围中没有委托加工项目。能否委托另一家公司加工产品,要看委托单位加工什么,与委托方的经营范围无关,与对方的经营范围有关。
委托加工是指原材料和主料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只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替代部分辅料对货物进行加工,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但受托方提供的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或受托方将原材料销售给委托方后生产的产品,以及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买的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无论是否销售,均不视为委托加工产品,而应按自制产品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商业形式
委托加工业务根据委托方是否接受原材料或加工产品,可分为“两头在内”、“一头在外”、“两头在外”三种形式。
“两头包括”是指委托方将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送受托方加工,然后从受托方取回加工后的产品验收入库;
“一头出”的形式是指委托方只接受原材料或加工品中的一种货物,其他货物要么直接从卖方发往受托方加工,要么直接从受托方运出销售;
“两头在外”的形式是指委托方没有接受原材料和加工产品,只是在账目上反映了购销情况,而没有实物。
业务需求
1.委托加工业务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原材料和主要物料由委托方提供;第二,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一些辅助材料。
2.不得用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1)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二)收货人在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前,将原材料销售给发货人;(三)受托人以委托方名义购买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这些应税消费品,无论纳税人是否进行财务销售,都不得视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但受托方应按自产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业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签订书面委托加工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设置委托加工业务的会计账簿,建立委托加工物料的仓储制度;
(3)受托方必须开具加工费发票,委托方必须使用加工费发票作为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加工费必须按规定的形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