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青盐股份
青海盐业公司的前身是青海盐业公司,成立于1950。2000年4月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002年2月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2005年6月,青海省政府将盐业公司的国有股份转让给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从而成为西部矿业盐湖化工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公司注册资本654.38+0.5亿元,总资产7.9亿元,员工654.38+0.600余人,拥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和三家直属子公司,并参股省内外部分盐业和盐化行业及包装企业。公司拥有茶卡和唐珂两个亚类硫酸镁盐湖的钠钾资源矿权,其中氯化钠总储量为6543.8+0亿吨。
自2000年起,连续两年被省政府授予“青海省利税大型企业”称号,2002年至2008年被授予“青海省利税先进企业”、“青海省经济运行先进单位”、“青海省优秀外商投资企业”等称号,被列为青海省50强企业。多次荣获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04-2005年度被省国税局评为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示范户,2004年还被国家工商总局公示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05年5月被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授予“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诚信单位”,2006年。2007年7月被中国企业联合会评为中国企业信用安全评价AAA级,2009年2月被青海省企业信用协会评为企业信用AAA级。
青海盐务管理局是青海省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是盐业行政执法主体。设立局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执法和盐业管理,并派出各市盐政分局开展盐政检查。是青海省经委直属的行政事业单位。青海盐业实行政企分开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