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法律解析:实际控制人是指虽然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人。实际控制人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对于实际控制人的确定,需要考虑的因素要虚心。主要和常见的因素和标准如下:1。公司股权结构或可支配表决权是否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权;各方是否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授权协议,各自持股比例之和是否超过30%。2.对公司董事会的控制程度,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能否由公司股份的实际表决权决定。3.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控制程度能否通过控制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产生决定性影响,或者通过其他关系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产生决定性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上市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虽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比例不足50%,但根据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对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有足够表决权的股东。(3)“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人。(4)关联关系,是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关系。然而,国家控制的企业并不仅仅因为它们受国家控制而有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