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是否有权罢免法人?

没电了。

《公司法》规定,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然后,执行董事一般由股东会产生(一人公司为股东);董事长由董事会和股东会选举产生(一人公司为股东);经理由股东会(一人公司为股东)和董事会产生。

与监事无关,因此监事无权罢免法定代表人。

但根据《公司法》第151条规定,监事可以依据自己的职权对法定代表人的活动进行监督。

《公司法》第151条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上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