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有哪些?

中国证监会监管的财务公司主要指上市公司,包括:

1.银行:四大国有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

二、券商:中信、海通、广发、国源、长江等。

保险: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新华人寿。

4.信托:陕国投、安信信托、爱建股份。

5.期货:中国中期。

财务公司(又称金融公司)是西方国家一类极其重要的金融机构。其资金筹措主要依靠在货币市场发行商业票据,在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也向银行贷款,但比例很小。收集的资金用于向购买耐用消费品和修理房屋的消费者和小企业提供贷款。金融公司分为三类:销售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工商金融公司。一些金融公司由母公司组建,以帮助推广其产品。例如,福特汽车公司成立的福特汽车信贷公司向购买福特汽车的消费者提供消费信贷。

按大类来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是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证其合法运行的金融监管机构。

证监会成立于6月1992+10月65438。目前设有发行监管部、市场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部、机构监管部、墓金监管部、法律部、稽查局、会计部、国际合作部、政研室等职能部门。金融监管机构还在上海和深圳设有两个证券监管办公室。

中国证监会这一金融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起草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制定管理规则和实施细则,依法行使审批权;统一管理证券期货市场,按照规定垂直领导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监督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托管和结算;依法监督管理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投资管理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估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业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制定证券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规范,并由金融监督机构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信息披露情况;依法直接或间接为境内企业发行股票并赴境外上市,监管境内机构在境外设立证券经营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并从事证券业务;依法(条例)查处证券期货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证券期货市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