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的内容有哪些?1.当事人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的约定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当事人之间可以产生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表明合同主体的身份,这是任何合同都必须载明的内容,否则无法明确特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代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这是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也是界定双方具体权利义务的关键部分。没有这些基本问题的协议,承销将是无效的。3.寄售和包销的期限和起止日期。经济活动的特征之一是流动性。法律鼓励适当的快节奏流通,不保护超过法定时效的公民权利。规定的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期限,所以规定的期限可以少于90日,也可以不超过90日。4.代销和包销的付款方式和日期不同,会影响双方的权利、诉讼时效、诉讼地点和仲裁事项。未规定支付日期的,发生争议后,证券公司可以随时要求发行人支付;未规定支付方式和地点的,发行人应当在证券公司所在地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如转账)结算。5.代销、包销的费用及结算方式。这是合同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承保人的业务收入和获取收入的方式。没有这一条款,合同将是无效的。6.违约责任一份完整的协议包括违约责任。协议中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不影响协议成立,违约责任由双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本规定为口袋条款,即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证券承销的实践经验,要求承销协议具备相应的条款。此外,由于每项承销业务都有自己的特点,承销协议还应包括双方的其他内容。事实上,在国务院发布的《公司债券监管条例》中,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的一些基本内容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这些必须是伴侣双方首先要了解的一些基本法律知识。其次,包销协议中的详细约定取决于双方协商的具体事项,因此不同包销协议中的细节必然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