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资案例
你好,想问一下收到增资后,同时按照回购金额确认为股本和资本公积的是什么?收到增资款时,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同时按照回购金额确认为金融负债。2022年9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五个与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相关的应用案例。例如,A公司是一家在中国注册的股份制企业(拟在中国上市),其控股股东为b公司,2X21年1月1日,C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向A公司增资3亿元,A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手续。增资后,C公司持有A公司20%的股权,B公司仍控制A公司..除普通股外,A公司没有其他权益工具。根据A公司、B公司和C公司签订的增资协议,如果A公司未能在2X24,65438+2月31之前完成其首次公开发行(IPO),C公司有权要求B公司或B公司指定的其他方以现金方式回购其在A公司的股份。回购价格为C公司增资3亿元,按照8%的年化收益率和实际投资期限计算的收益之和。除上述情况外,不考虑其他情况。前述增资协议授予C公司的回售权属于持有人特征,即仅由C公司享有,不能随股权转让。分析案例显示:2X21年1月1日,A公司根据收到的增资款确认股本及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根据回购应支付金额的现值,将回购C公司持有的股权的义务由股权重分类为金融负债。因此,收到的增资款确认为股本和资本公积,同时按照回购金额确认为金融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