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千一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靠谱吗?

贵州千一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还是很靠谱的。他们公司与许多学校和科研机构合作。

企业合作注意事项:

1.在选择合作伙伴时,我们应该仔细审查他们的资产。

这是合资合作的前提。一些外商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往往对企业的信誉、资产的信誉,特别是合作方承诺的优惠条件缺乏必要的了解,盲目选择合作伙伴,导致合资合作后双方发生纠纷,使企业无法正常经营。例如,如果一些中国企业投资固定资产厂房和设备,但其厂房和设备已抵押给银行,中国企业没有说明真相,外方缺乏必要的检查,以至于银行起诉中国企业。因为抵押是优先的,所以法院只能决定用厂房和设备来偿还贷款。合资前,其他企业债务负担严重。他们与外国投资者建立新的合资企业和合作公司,原企业仍具有法人地位。由于原企业的有效资产全部转移到新的合资、合作企业,留下的债务由原企业承担。当债权人要求原企业偿还债务时,原企业能够无偿偿还。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还可以强制执行中方企业在合资、合作企业中的财产或股份。事实上,法院也可以强制执行中方企业在合资、合作企业中的财产或股份。从上面的情况可以看出,选择一个信誉好的合作伙伴是非常重要的。

2.合伙人的选择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可以作为中方合营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这里必须明确两点:第一,中方合营者仅限于符合《民法通则》要求,经依法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第二,中方合营者限于企业法人,即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拥有自己的财产或业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包括我国各级政府及其行政部门,以及其他不符合《民法通则》关于企业法人要求的组织,不具备中国合营者的资格。这就要求我们在选择合伙人时要遵循法律规定的要求,否则主体无效,合同无效。我们以前处理过这种情况。

3.不允许通过借钱签订假的合资合同。

在审判实践中,这样的案例很多。一般是外方根据中国的要求,在中国投入一定的资金或根据中国的要求购买所需的设备,然后中外双方签订合资合同。中方以场地等固定资产出资,外方以投入的资金或设备出资,并约定利润分成。实际上,在合同的履行中,外方不参与任何经营管理,也不承担企业的损失,只是收取一定的利润。其实双方叫合资合作,其实就是贷款。中方为了筹集资金,没有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而是以名义合资的形式将资金和设备引进中国,是一种规避法律的行为。以联营形式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