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做内保外贷业务是什么问题?
业务分为两部分:一是“内保”,二是“外贷”。“内保”即境内企业向交行境内分行申请开立保函,交行境内分行向离岸中心出具融资保函;“国外贷款”是指离岸中心根据收到的保函向境外企业发放贷款。关于这项业务,假设我们的国内公司A公司,你的一个海外子公司是b公司,由于自身经营,比如参与国际贸易竞争需要贸易融资额度或者企业周转需要流动资金贷款,急需银行信贷支持。但由于B公司在海外成立时间较短,或者海外银行对B公司有“规模”要求,短时间内获得海外授信的难度较大。A公司与交通银行国内分行合作良好,有信用支持。在这种背景下,如何解决遇到的问题?这时候通过交行的“内保外贷”业务,可以解决大家遇到的困难和需求。境内企业向交行境内分行申请开立融资保函,再由交行境内分行向离岸中心出具保函,离岸中心向境外公司提供授信,满足客户需求。刚才我说了,涉及四方。担保人指交通银行国内分行,担保人为境外企业。受益人是指提供信贷的机构,也就是我们的离岸中心。反担保人为担保人的境内母公司,或具有其他担保资格的企业或机构。这里我需要强调的是,境外借款人——境内保险和国外贷款业务中的境外企业,必须具有中国法人背景。我举个例子。假设我在中国有一家公司,我在香港注册了一家公司。如果香港公司直接跟我投资,是中国法人背景吗?不完全是。但香港公司如果是国内公司直接投资设立的,就会有中资法人背景。如果我在新加坡注册成立公司,新加坡公司在香港投资成立香港公司,那么这个香港公司有中国法人背景吗?答案是没有。也就是说借款人至少有一个股东是中国企业,国家出台了这样的政策鼓励国内企业走向海外。但是对于自然人去海外,目前政策并不明确,关于“内保外贷”业务,需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国内的保险和国外的贷款业务会给客户带来什么好处?首先,企业不需要去外管局审批,可以借助国内公司的力量支持海外公司的发展,有效地为海外公司提供支持。同时,我们的离岸中心也可以与同一家银行进行多种方式的操作,审批更快,手续更便捷,便于我们的海外公司参与国际竞争。在介绍完“内保外贷”的业务后,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外保内贷”的业务。香港A公司因国内子公司B and B急需人民币贷款,但该公司在香港有大量外币存款,“有钱却进不去”怎么办?假设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另一家公司A有大量海外存款,但在国内投资审批需要一段时间,国内子公司B急需资金。我们做什么呢在这样的背景下,“外保内贷”业务可以为企业解决困难。即境外企业通过境外资金向交行离岸中心申请开立保函,交行离岸中心向交行境内分行出具融资保函,交行境内分行收到此保函后可为境内企业提供人民币授信。通过该业务,可以带来以下优势:境内公司的发展可以得到境外公司的实力支持,境外公司的资金在享受较高收益时可以作为境内授信的担保条件。海外资金不需要汇往国内,避免了资金回笼时面临的不确定因素。所有相关业务都在交通银行的一家银行操作,手续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