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典当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典当行又称典当行,是一种专门发放质押贷款的非正规边缘金融机构,是以放款为主,商品销售为辅的市场中介组织。典当行的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快捷便利的融资手段,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金融业的繁荣,也为增加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从事产权质押典当业务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货币资本,不包括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管理人员和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