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要遵守的主要规则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主要规则: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四)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5)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6)本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