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机构改革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是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继续推进董事会建设,试点探索经理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完善管理人员选拔和退出机制,实行市场化用人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资福利联动机制,探索推进员工持股等多种中长期激励方式。三是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出台试点实施意见,推动投资公司开展综合改革试验,搭建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四是进一步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上的混改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试点持续深化,通过产权市场、股票市场等多种渠道有序推进混改。五是全面启动国企改革“双百行动”,选择200家左右中央企业子企业和200家地方重点国企,全面落实国企改革政策要求,深入推进全面改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