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向单位借款的会计分录?谢谢你

公司向个人借款,本金计入往来账户,支付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会计处理如下:

1.借款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应付款/短期贷款

2.当利息按期累计时

借:财务费用

贷款:应付利息

3.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款: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和应交个人所得税。

4.纳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和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5.本金返还时

借: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贷款:银行存款

如果需要短期贷款:

1.公司向股东借款时,单位应当向股东出具借款凭证,并根据借款凭证记账。

2.如果贷款有利息,应签订贷款协议(合同)。贷款年利率在协议(合同)中写明。到期时,按照协议约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3.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非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因此,你公司与股东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