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财务账本如何处理
法律解析: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不能擅自销毁,可交由终止单位的业务部门或产权人保管或移交相关档案馆保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的,终止、注销登记前形成的会计档案,由终止单位的业务部门或者产权人委托或者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
法律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出借会计档案时,应当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毁损。单位保管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外借。确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外借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会计档案借阅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借阅的会计档案,保证借阅的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