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财务要多久?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司财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是特殊主体。主观上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决心以侵占、盗窃、诈骗等手段非法占有。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物,即化公为私。
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掌管、经营、管理、处理单位财物的便利。但这里的“管理”、“经营”、“处理”不是指普通意义上的处理,而是指对单位财产的控制和支配;换句话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的权力和职权决定或者处分单位的财产,而不是利用工作机会。
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了侵占、盗窃、诈骗等手段,但财产是否已被其先行占有,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本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包括国有、集体和个人的财产。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拒不归还的行为。犯侵占罪,拒不归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同类的业务,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