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民源如何利用会计政策作弊?事件的起因?有什么故事?(最好附上图片)
6月1998,10,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正式开庭,受审者为琼民源董事长马玉河。从1996年初到1997二月底,“琼民源”逐渐从股市“最大黑马”中脱颖而出,成为“最大骗局”。165438+10月12日,北京中院作出判决:“琼民源”董事长马玉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此,中国股市史上最大的股市神话宣告结束。
1996,“琼民源”因其虚假年报严重误导投资者,导致股价短时间暴涨,大量投资者高位套牢,构成中国证券史上最严重的证券欺诈案。因此,公司重组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一项艰难的实验。
“琼民源”事件让“琼民源”65438+多万股民成为股市一幕幕无奈的看客,几乎都经历了期待、希望、失望、无望的精神磨炼过程。作为创始人的马玉河是如何成为成千上万人噩梦的制造者的?这一切是如何开始的?
拔地而起的“股市神话”
1996开始的时候,深市还在无尽熊迹的阴影中。指数一度被打至1000点下方,随后开始全面反转,以3倍的涨幅位居全球股市之首。随着香港回归中国的临近,深圳深受投资者的关注。而且宏观经济有所好转,通胀逐月下降,推出金融利好已成定局...
随着股市的升温,指数缓慢攀升,大量普通人开始涌入股市。深圳不失时机地竖起深发展的大旗,用更广阔的市场不断跨越历史上的交易密集区。与此同时,一批多年被视为“垃圾”的股票也开始走上“价值回归”之路。一天百分之几十,但几天内股票到处翻倍。人需要赚大钱,市场需要大黑马。
就在人们一方面追求优异的成绩,一方面寻找黑马的时候,一只被埋没在众多垃圾股中很久的股票,在被一些看不见却很强大的手掌精心把玩之后,突然大放异彩。这就是被市场人士称为“创造1996中国股市神话”的“琼民源”。
之所以被称为“神话”,完全在于一种简单直观的比价关系。“琼民源”在4月1996之前处于最低点,股价只有2元左右。在市场转好进入牛市后,“琼民源”随着大盘回归价值。到6月份,股价已经翻了一倍。由于几年的熊市,市场上这种“被低估”的股票不在少数,涨一两次也不稀奇。但经过一个月的盘整,从7月1开始,“琼民源”4.45元起步。在近四个月的单边上涨中,其股价早已指向20元,翻了一倍。此时,“琼民源”突然从一只无人光顾的垃圾股跃升为人们追捧的蓝筹股,甚至取代了深发展的龙头地位,成为启动深交所做强和“低价股革命”的先行者。至此,创造了一个令人瞩目的“股市神话”。
市场炒作,“价值发现”
1996上半年,在SDB“价值回归”的示范效应下,几乎每只股票都无一例外地走出了低谷。此后,市场炒作的题材似乎进入了一段时间的真空,市场渴望找到一个新的也能激发人气的“龙头”。几乎与此同时,在主力的鼓动下,市场已经拉起了“价值发现”的大旗。任何可用的主题都可能被一个吸引人的光环所覆盖。
主力在努力编织各种概念的同时,也在不遗余力地寻找资质尚可的“黑马”。“琼民源”发掘出来后,给它戴上的光环是最多的,也是最辉煌的。如“亏损概念股”、“资本概念股”、“农业概念股”、“地产概念股”、“高科技概念股”、“高速成长概念股”甚至莫名其妙的“关系概念股”等等。可以说,任何概念都显示了“琼民源”独特的“优势”和可能的“高收益”。
《琼民源》在一系列惊人之举中又添了更为醒目的一笔。1997 65438+10月22日,公司率先发布1996年报。这份名为《出道》的年报赫然在列:每股收益0.867元,净利润同比增长1290.68倍;分配方案为每10股转增9.8股。年报一出,市场震惊,股价随即创出26.18元的新高。有欢呼雀跃的人,有踌躇满志的人,有痛恨见识不足的人,都手心冒汗了。一些头脑清醒的人不解:琼民源如此骄人的业绩,利润从何而来?
三大违规
在证监会公布的“琼民源”案调查结果中,提出了虚报利润、虚增资本公积金、操纵市场三大违规行为。
-关于虚报利润。公诉机关查明,“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通过与关联公司及他人签订的合作建房、权利转让等无效合同,编造虚假收入5.66亿元。这些虚假收入都来自北京民源大厦。民源大厦是由琼民源、北京制药厂、香港冠联房地产公司、龚景房地产公司和北京富群新技术开发公司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中,北京制药厂提供土地,香港冠联房地产公司是投资方之一,另一合作方富群公司是琼民源的第二大股东。民源大厦项目已经停工。正是这个烂尾工程,在1996年末为琼民源带来了总计5.66亿元的收入。
-关于虚增资本公积金。“琼民源”1996年报宣称其资本公积金增加6.57亿元,主要系部分土地重估所致。公诉机关认为,所谓的6.57亿元资本公积金,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确认的情况下,编造的4个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虚假陈述。
-关于操纵市场。据证监会调查,琼民源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曾在1996中期报告发布前,联手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大量买入琼民源股票,并在1997年3月前大量卖出,获取巨额利润。
重组过程
数据显示,“琼民源”账户调整后,总资产从近26亿元变为约65438+亿元,净资产从20多亿元变为近8亿元。由此可见,“琼民源”以任何方式进行“资产重组”的可能性为零。
案件审理结束后,“琼民源”开始进入重组阶段:
首先是股权转让。1998 165438+10月20日,北京市政府批准将民源海南公司持有的琼民源38.92%的国有法人股转让给北京市住房开发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市住房总公司”)。
二是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999 1.5,“琼民源”临时股东大会在深圳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聘请了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和德威资产评估公司对“琼民源”资产的财务状况进行核查,并授权新一届董事会进行公司重组。
三是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确立公司重组“发起设立、定向增发、等额换股、增发”方案。
第四,琼民源上市终止,北京市住宅总公司联合其他法人股东* * *,对琼民源进行了“二次创业”。公司重组换股完成后,琼民源董事会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琼民源终止上市。“琼民源”终止上市后,在北京市政府等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开始了“二次创业”。
重组总体方案评估
“首发、定向增发、等额换股、增发”是中国股票市场的一项创新,展现了一种全新的重组模式。本次重组保留了重组公司法律主体的连续性,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变,避免了目前广泛使用的资产置换方式中遇到的债务转移、再融资等问题,为不良资产企业在重组后继续发挥作用、有效改善经营提出了可行的发展思路和具体措施。换股方案兼顾了各方利益,解决了重组面临的难题。
一是对“琼民源”社的社会公众股东进行补偿。通过“等价换股”,将社会公众股东由每股可变现净资产仅为0.032元的“琼民源”变更为0998年预计净资产为2.21元的新设公司股票。考虑到中关村在二级市场的定价,社会公众股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补偿。
第二,北京居民总是得到以下好处。一是通过此次重组,实现上市,投入优质资产,打通融资渠道,实现对上市公司中关村的控股,通过资本运作实现集团进一步发展的战略目标。二是大幅提升企业知名度。三是为政府分忧,为社会稳定做贡献。作为此次公司重组的主体,北京住宅总公司承担着巨大的风险。重组方案设计始终把保护和补偿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为京住总公司和中关村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三,对于中关村的发展,确立了中国资本市场“中关村硅谷”的概念,七家知名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为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和高科技项目引进奠定了双重基础。
然而,这次重组也暴露了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上市公司、监管机构、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市场参与者如何分担虚假上市和虚假信息欺诈造成的损失?如何科学界定各方的责权利?等一下。虽然“琼民源”保留了法律主体地位,但通过股份交换,“琼民源”的股东成为了中关村的股东,获得了投资补偿。优胜劣汰是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结果和形式。如果投资者不能真正退出市场,承担投资风险,无疑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琼民源”案终于告一段落,但它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远未结束。如何看待、思考和吸取“琼民源”的教训,是规范中国证券市场必须面对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