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混凝土公司工作。今年,我实行了合同制。如果我主动离开我的员工,我会得到提升。
不合理。
该条款违反法律法规,该条款无效。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扣缴劳动者工资:
(一)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三)法院判决、裁定要求扣缴的赡养费、扶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察。用人单位有下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