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领导违纪违法的五大特征是什么?
在国企违法违规的案件中,拉帮结派是常见的。一些国企“一把手”在政治上丧失党性原则,结成帮派,排斥异己,在企业中建立人身依附关系,在经济上相互利用牵连,在腐败环节与多人合作,共同谋取非法利益。往往是一个人查处一窝“主子”,拔掉一棵“烂树”,消灭很多“蛀虫”。比如川投集团项目中,除了涉案的“一把手”,还涉及集团副董事长、集团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相关负责人。
涉及领域广,违纪违法问题交织,途径“多样”
根据国有企业的不同性质,国有企业职工的违纪违法行为往往呈现出作风问题与腐败问题、纪律问题与法律问题相互交织的特点。如川投集团项目中,原副董事长赵德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用公款打高尔夫球。私人建筑商看中的正是赵的这种“优雅”,开出价值几十万的高尔夫会员卡和价值上百万的高尔夫别墅,让赵为工程“服务”。
钻制度的空子,玩法律,手段很“隐蔽”
国企违法违纪,为了逃避查处,故意寻求“稳妥”的方法。有的以激励、经营活动、员工福利为借口,谋取个人非法利益;有的人不受贿由关联方代收保管,再以关联方名义投资关联企业获利;有的搞“期权式腐败”,在职不收钱。退休后,他们利用在任时积累的“能量”换取私企股权或风险投资,享受权力的回报。一些国有上市公司高管利用增资扩股、注入资产等机会。,并在看似合法的手续掩盖下,采取非法私募、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方式。,向特定相关方输送巨大利益。他们的操作更加专业和隐蔽,侦查难度更大。
政企不分,重大问题决策“随心所欲”
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仍在进行中,一些行政权力与企业的经济活动紧密交织。国企权力大,责任小,往往把行政权力作为私人利益平等交换的条件。有的国企领导严重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讲民主,以党政领导会议代替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或者把重要的事变成小事,把大的投资变成零件,让本该参加的事,主管领导用笔批了;或者将个人决定的违规操作事项上报领导小组,通过集体研究“证明”决策的责任。在一些企业中,主要工作人员甚至与外人秘密交易,出卖国家利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这往往隐藏着极其严重的权钱交易和腐败问题。
一人执政,全家富,个人腐败,全家腐,利益输送“家族化”
向配偶、子女、亲属、同学等特定关系人输送国有利益,是国企腐败案件的显著特点。从查处的案件来看,个人腐败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家族腐败”甚至“家族腐败”。有的为配偶、子女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私下进行关联交易,让其独家承接国企相关业务,或为自己的特定关联方安排高利润业务进行利益输送。有的把国企变成“家族工厂”、“亲属公司”,吸引自己的亲戚、同学、朋友加入企业,安插在各个要害部门,为他们共同违法违纪打开方便之门,把企业变成自己的摇钱树和利益场。(中国先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