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流感造成的损失

禽流感对中国经济影响有限。

禽流感疫情对中国整体经济的影响远远小于非典。

2004年初,禽流感席卷美国和部分亚洲国家,中国、日本、越南等国相继爆发,导致数百万只家禽患病死亡,可能有超过10人死于禽流感病毒。目前,禽流感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许多国家和地区实行“闭关政策”,明令禁止从疫区进口禽类及其产品。市场上的活鸡、鸡肉制品等禽类产品销售情况明显不如以往。养鸡场、家禽生产加工企业和餐饮业以及与家禽产品相关的上下游行业效益明显下滑,一些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小企业甚至面临倒闭风险。相关从业人员面临收入下降和失业的威胁,但与上半年的非典疫情相比,其影响仅限于非常有限的特定行业和特定地区,而且由于鸡肉和禽类产品作为食品之一,具有广泛的可替代性,人们普遍比较平静,工作、生活秩序和饮食习惯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在禽流感病毒没有进一步变异的情况下,禽流感对中国整体经济的影响将远低于SARS,GDP整体增速不会超过0.1个百分点。

禽流感对家禽业有一定影响。

由于担心禽流感的感染和进一步扩散,许多地区已经“扑杀”了可能感染的鸡、鸭和其他家禽。在一些地区,家禽市场暂时关闭,活禽交易和屠宰也暂时停止。例如,在上海发现禽流感疑似病例后,当地组织将扑杀疑似病例发现点附近的所有3.5万只感染禽类。工商部门在全市所有市场张贴市政府通知,要求立即停止活禽交易和屠宰。由于担心食用鸡鸭等禽肉会感染病毒,消费者减少了对这类食品的消费,导致市场上鸡肉和禽肉产品的销量和价格下降。据调查,南昌部分肉禽市场波动较大,多数家禽经营户销售额下降一半以上,有的甚至下降了2/3。然而,也有例外。部分家禽进口量较大且当地未发生疫情的地区,突然停止从疫区进口家禽,限制当地养殖场鸡只上市交易。在市场消费需求没有明显萎缩的情况下,市场上鸡鸭等禽类产品供应紧张,价格上涨。典型的例子是香港,鸡的批发价从平日的7元左右飙升到每斤12元左右,涨价30%,未来几天零售价还会上调。

进口禁令造成的损失远远超过宰杀家禽造成的损失。

自我国部分省份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以来,一些国家和地区实施了禁止和限制我国禽类及禽类产品进口的措施。65438年10月27日,日本农林水产省接到中国政府关于中国发生禽流感的通知后,立即宣布当天停止进口中国产鸡肉(包括内脏)。此前,鸭肉在中国已被禁止。此后,东亚和东南亚有禽流感的国家被“封闭”。截至2月5日,已有41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欧盟15个国家)采取了此类措施。与此同时,人们出于对禽流感疫情的恐惧而拒绝了这种食品,这给家禽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相关员工的收入下降,甚至有失业的威胁。事实上,宰杀可能感染流行性疾病的家禽的实际损失并不大,对经济的影响微乎其微。目前我国仅疫区就有20-30万只鸡死亡,按每只鸡50元价值计算,总损失为1,000-1,500,000元,而我国一家中型家禽加工企业的实际和预期损失超过这个数字。以北京华都肉鸡公司为例。未来两个月,公司出口和内销将亏损高达4-5亿元,部分养鸡农户将暂时失去收入来源。公司备货量乐观估计也会比正常减少50%。

为了减少“禽流感”造成的损失,中国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消息称,为保持和促进家禽业持续稳定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禽流感”疫情造成的损失,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紧急通知,对家禽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根据通知,自2004年2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取得的收入,2004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或个人因家禽扑杀获得的财政专项补贴,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企业家禽扑杀造成的净损失,允许在所得税前全额列支。通知要求,禽肉加工产品出口应退税款应及时足额退还,去年已出口但未在规定的出口备案截止时间(今年65438+10月15)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部分,在企业及时备案的基础上予以退税。此外,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本省部分地区(自治区、直辖市)适当减征或者免征其他相应税种。

下面这篇文章可以更好的表达它的危害。

http://un pan 1 . un . org/int radoc/groups/public/documents/AP city/un pan 017096 .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