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公司双方需要缴纳哪些税?

双方应向收购公司缴纳的税款如下:

1,转让企业所得税。资产收购符合特殊处理条件的,转让企业可以暂不按照税法规定确认所收购资产的全部转让损益。但是,应当确认非权益性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利得或损失;

2、取得受让企业股权的税收。在满足特殊处理条件的情况下,由于转让企业暂时不能确认所取得资产的全部转让利得或损失,根据所得税等值理论,转让企业取得受让方股权的计税基础。应当按照转让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但不是公允价值;

3.不涉及非股权支付的,转让企业应当按照转让资产的原计税基础加上转让过程中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确认被转让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从各种渠道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为总收入。包括:

(一)销售商品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财产转让所得;

(四)股息、红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