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由65,438+00万元减为65,438+00万元。
公司减资由654.38+00万减为654.38+00万,需要股东出具减资协议,可以办理工商变更。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分立时,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179条
公司合并、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185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