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正是由于关联交易,关联方在定价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影响者可能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因此,充分规范关联交易及其信息披露成为保证关联交易公平公正的关键。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根本目的是使其具有与非关联交易同样的公开、公平性质,保证关联方不获得在非关联状态下无法获得的不当利益,保证交易对公司和股东公平合理。同时为投资者在本次交易中行使表决权提供信息依据,使投资者在了解关联交易真实内容的基础上做出投资决策,增强对证券市场透明度的信心。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披露规则的核心是界定关联交易和关联方的范围。将所有可能利用关联关系实现不相关人之间不可能的交易活动的人纳入其中,以维护公平的交易秩序。根据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源和义务转移。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上市规则》明确界定了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潜在关联人的条件,即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的l2个月内,因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人签订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具有上述关联法人或者关联自然人情形之一的,以及在过去的l2个月内具有上述关联法人或者关联自然人情形之一的,视为潜在关联人。《上市规则》还规定,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与上市公司存在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倾斜的其他自然人和法人,并由此应当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决策和披露程序。
《上市规则》对应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的金额、计算标准、披露内容等都有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