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餐饮经营范围明细

餐饮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

1,食堂承包;

2、食堂托管;

3.餐饮管理;

4、食堂管理;

5.营养配餐;

6.蔬菜、粮油和副食品的分配;

7.厨房设计;

8、食堂保洁;

9、餐饮服务等。

申请营业执照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6.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居住使用证明。

综上所述,餐饮服务的经营范围,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才能正式营业,这就是许可经营项目。另外,一般工商大厅会有一个经营范围的标准模板。你可以直接去工商局查,或者跟接待人员说明你的情况,他会告诉你怎么写。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

申请项目经营许可证,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持批准文件和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项目的经营期限有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对经营期限进行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个或者多个经营类别,并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