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前需要做什么?
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和开业阶段的工作流程;
1.主发起人应当牵头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筹备组,以筹备组的名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并向拟注册的区(市)县小额贷款业务监管部门提交筹建申请和申请材料。
2 .区(市)县小额贷款业务监管部门审核后提出初审意见,并经区(市)县政府同意后,报市金融办。
3 .市金融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批。
4.经省政府金融办审核同意后,下达相关筹建批复文件。
5.小额贷款公司筹备组应在筹建批复有效期内完成验资等筹建工作。
6.召开小额贷款公司创立大会和第一次股东会,确定开业前的重大事项后,向当地(市)县金融办申请开业。
7.当地(市)县金融办对公司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金融办受理。
8.市金融办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和所在区(市)县监管部门,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向小额贷款公司筹备组出具验收文件。
9.在收到开业核准后30个工作日内,凭开业核准文件和省政府金融办的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10.小额贷款公司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当地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
11.小额贷款公司将其资金委托给托管银行,由小额贷款公司、托管银行和市金融办签订三方协议,托管银行监督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