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则简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有什么规则?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包括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和规则。
(1)内部转账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转让遵循自由原则,即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无需征得其他股东同意,也无需事先通知其他股东。
(2)外部转移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取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并将股权转让情况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取得同意;推定其他股东同意该股东对外转让股份有两种情况。一是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二是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份。不同意的,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即在同等条件下,经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股权的权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份;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