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公司破产船员工资怎么办?

企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后,应当先清偿职工工资,再清偿其他债权。如果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就没有办法取得。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有息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优先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和抚恤费用,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

(二)破产人所欠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