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将股份转让给投资公司是什么情况?
法律分析: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或者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八条投资者通过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以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方式持有或者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该部分或者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应当规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量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比例进行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