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配资凶猛|涉案600多亿,700多人被抓。高杠杆投机实际上是“假股票”

一旦参与场外集资的非法活动,自身利益得不到保障,还可能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这是证监会近日发布《严厉打击场外集资违法活动,共同净化资本市场生态——证监会、公安部联合发布2020年场外集资犯罪典型案例》的提示。

证监会上一次集中曝光258家非法从事场外配资的平台名单是在2020年7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合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经营集资业务。证监会称,场外配资活动属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严重扰乱资本市场正常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券监管部门配合公安机关,2020年共查处重大场外集资犯罪案件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00余人。其中,重庆“撮合网”配股案涉案金额550亿元,加上其他平台,涉案金额约643亿元;一些违规平台提供的融资杠杆高达10倍(编者注:正规券商融资业务提供的杠杆不超过2倍)。

非法平台,虚假股票交易

在证监会公布的典型案例中,部分违规平台对接资金提供者(俗称“金主”,下同)、配资炒股客户,涉及交易金额较大;一些非法平台提供配资服务,甚至对接期货客户;其他非法平台未接入证券交易所,涉嫌欺诈。每一种情况都令人震惊。

“撮合网”是典型的对接“金主”和集资炒股客户的非法平台,涉及交易金额最大。

相亲网是重庆一家公司建立的平台。这家公司未取得相关证券业务资格,而是利用撮合网络与资金提供者(俗称“金主”,下同)对接,获取配资资金和证券账户,利用配资仓系统软件为配资客户开立交易子账户,提供高杠杆配资资金进行配资和股票交易。

除了婚介,这类非法平台还包括史圣、一生、童生、北影、袁泉和广东金牛。深圳聚牛汇友和深圳同生金信息搭建的平台。

由于各平台运营时间不同,涉及金额和受影响客户数量也有差距。

重庆“相亲网”交易额最高,达到550亿元,资助客户超过4万家,覆盖全国16个省市。

深圳聚牛汇友平台交易额达到70亿元,涉及4500余家配资客户。2020年6月,深圳公安机关在深沪两地开展收网行动,摧毁了这个平台的犯罪窝点,控制涉案人员,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此案是广东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打击场外非法集资行动。

不同的非法集资平台提供不同的融资杠杆。广东Shisheng.com等多家配资平台的杠杆率为5至10倍,“婚介网”为8倍。

还有非法集资平台将“触角”伸向期货市场。

经营期货需要对操作者的期货基础知识和资金平衡有“门槛”,但场外配资平台允许不具备期货交易资格和资金的人涉足期货交易。

证监会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南昌氧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具备相关期货业务资格,通过公司网站、朋友介绍等方式招揽配资客户,借用他人期货账户为主账户,利用“智付通”配资分仓系统软件拆分为多个虚拟子账户,为客户提供期货配资。从而让客户在不具备期货交易资格且支付很少资金的情况下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远高于期货交易所的手续费来获利。

上述涉案公司未取得经营资质,涉嫌非法经营。部分公司平台未与证券交易所联网,客户从事虚拟交易,涉嫌诈骗。

如2019年至2020年,吴某等人共同开发配资分仓系统软件,搭建“马生生”等虚拟配资平台,吸引配资平台经营者、代理人,通过微信炒股群发布高额度、高杠杆配资信息吸引客户,吸引客户在平台投资股票。实际上,客户买卖股票的指令并没有真正进入证券市场,只是保存在配资平台,由配资平台根据股市计算客户交易的盈亏,欺骗客户以为自己在进行真实的证券交易。该案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受害人2000余人。

此外,Xi安伊美陈星网络等5家公司推广“良好开端”集资平台,成本高,“陷阱”多。他们以10倍杠杆诱导客户开仓,收取3‰开仓费;当交易的股票下跌5%时,业务员诱骗客户追加投资;下跌7%时,平台会强制平仓;当客户购买的股票上涨卖出时,平台会抽取投资利润的10%作为份额。截至案发,该平台已有623人注册,涉案金额3900余万元。

自觉远离场外配资,场外配资合同无效。

上述10典型案例只是场外非法集资平台的冰山一角。

2020年7月8日晚,官网中国证监会曝光了一批非法从事场外配资的平台,曝光了258家非法从事场外配资的平台及其运营机构。

证监会提醒,非法机构或个人创建场外配资网站、手机app、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平台,声称提供超过10倍的最高资金用于炒股,以“你买股票,我买单”、“杠杆炒股,高收益”、“实盘交易,低门槛”、“资金安全,快速撤单”为噱头,诱导投资者参与场外配资活动。请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场外配资活动,避免财产损失。

证监会还提示,早在2019 11,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明确场外配资合同无效,相关风险和责任由参与人自行承担。

在网络裁判文书上,2020年涉及“场外集资”的审判数量高达551,比前两年总和多20%。截至今年5月6日,2021案件中涉及“场外集资”的审判已有80起。

裁判文书网和证监会公布的“场外集资”案同样令人震惊。

一些非法团伙构建包括股票推荐网站、股票评估机构、场外配资平台在内的非法“生态链”。他们试图迷惑投资者买入,同时等待机会卖出并操纵跨境市场。

更有甚者,“金融老板”与雇主合作,巨额亏损后,金融老板起诉雇主,想以借款合同纠纷为名向后者索要赔偿。经过一审二审,官司甚至打到最高法院,得到的答复是“场外配资合同不能作为民间借贷处理”。证券配资具有专营属性。除证券公司和依法取得融资融券资格的客户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场外配资合同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认定无效。

编辑|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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